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下发通知,确定2021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70元,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2912元,合计5824元。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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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去年3月,广西就已经出台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提出各地要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,简化**手续。2017年全年,广西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8.34亿元,同比增长40.83%,增幅为历年最高。
今年4月,自治区住建厅下发了落实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2018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,要求各地按照当地租房实际情况,提高租赁提取标准和额度,减轻新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压力,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。
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我区将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***自住住房、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、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,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,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**,缩短审核流程。
为支持住房消费,《通知》还规定,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,要先**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。账户封存期间,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,可以**异地转移接续手续。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,在公积金封存满半年后即可提取,不需要再像原来一样等待两年时间才可以提取。
跨地协查严惩骗提套取
近年来,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,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,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黑色产业链,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秩序,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。
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和个人,《通知》提出要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。
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、多人频繁******同一套住房、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、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,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。
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中,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、不动产登记、户籍等相关信息时,信息产生地要予以支持,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,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。
对相关管理人员***、失职渎职的,要给予党纪处分,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,涉及职务犯罪的,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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